青海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于2000年4月接入中国教育科研网(CERNET),正式成为CERNET成员单位,为使青海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高效、安全、规范、有序运行,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(试行)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 青海广播电视大学校园网管理部门为青海广播电视大学计算机中心。
二、 根据中国教育科研网(CERNET)的有关规定,本校园网仅对青海电大系统的师生提供服务。
三、 本校园网主要用于学校办公管理自动化、信息资源共享和远程开放教育。
四、 网络管理部门依照国家、CERNET及学校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,维护网络的安全,管理网络用户,对违法、违规用户有权暂停使用,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。
五、 学校对校园网的使用原则是:鼓励使用,发挥效益,服务于教学和科研,校政治处定期进行检查使用情况,网络中心负责技术协助。
对用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每次罚款不低于500元;对违反有关法律、法规的,依法追究责任。
(1) 通过本校园网访问有伤风化的站点;
(2) 利用本校园网炒股(如访问证券之星等类站点);
(3) 通过本校园网在办公室进行在线联网游戏娱乐;
(4) 通过本校园网发布不负责任言论;
(5) 利用网络设备和软件,监听或盗用他人帐号、口令、IP地址;
(6) 使用黑客程序侵入、危害他人计算机的。
六、 用户的开户、销户及暂停
(1) 开户
凡青海广播电视大学系统教职工,在校电大学生,按规定及时缴纳网络使用费,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,可申请开设WWW帐户和电话拨号入网服务。
入网申请者在校网络中心领取并按规定填写入网申请表。
教职工经政治处审查批准,持本人身份证到网络中心办理入网手续,到财务科预缴上网费用200元,签订用户责任书,便成为正式网络用户。
处室、分校、工作站上网须经政治处审核,校领导批准,持单位介绍信到网络中心办理入网手续,到财务科预缴上网费用300元,签订用户责任书,才能正式成为网络用户。
校部学生上网持学生证统一到计算机中心1、2号机房缴费上网,集中管理;上网费由机房代收,按月汇总缴校财务科。
(2) 缴费
用户费用的结转办法按青海电大校园网收费管理办法执行。
(3) 销户
用户要求终止使用校园网提供的相关服务,须带有效证件至网络中心填写终止使用申请单,网络中心受理之时起终止对该用户的服务。
(4) 暂停
用户可以申请暂停对该用户的服务,网络中心自受理之日的次日开始暂停对该用户的服务,申请暂停时间至恢复使用的时间间隔不得小于一个月,否则不予受理。
七、 其它
用户必须对自己的用户名、口令负责。口令遗忘,申请更改口令或发现口令被盗用,须立即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网络中心申请更改口令。